金融预防丨买卖银行卡,害人又害己!

非法买卖银行卡,危害有多大?

信用惩戒

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,一定时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。

限制业务

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,支付账户所有业务。也就是说,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存取款,不能使用网银、手机银行转账,不能刷卡购物,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,也不能使用云闪付、微信、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。

严管账户

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。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,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。

莫贪小利--非法买卖是陷阱

目前,网上的买卖银行卡“来路”和“去向”多种多样。例如,通过网上商城、商品交易平台、博客等发布相关“广告”信息;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、身份证、网盾、手机卡、开户资料等。

“非法买卖的银行卡、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、逃税、诈骗、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,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,同时给持卡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,甚至承担刑事责任。”反诈中心提醒市民,不要贪图小便宜出售银行卡,这是陷阱而不是“馅饼”。

安全用卡--及时处理闲置卡片

如今,自己有不少闲置的银行卡,如果丢失后被买卖怎么办?

1、平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,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,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,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,不随意丢弃。

2、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银行卡、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,以免造成经济损失,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
3、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,有效打击犯罪分子,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 

丰南舜丰村镇银行提醒您:非法买卖银行账户,害人害己祸患无穷。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仅限本人或本企业使用,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请不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购买银行卡和账户!